福照(泰州)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型辐照中心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瑞森(职)字(2024)第012号】技术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4号的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自出具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技术报告相关信息”,因此特公示以下项目信息:
单位名称:福照(泰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吴陵南路与梅兰西路交叉口标准厂房B区6号厂房
联系人:刘爱民
公示内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具体的项目公示内容见附件。